記得幼稚園時期的我,總以為能拿起鉛筆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字,因為拿起筆,就能寫字,就代表我長大了。

我那看似黝黑粗曠的老爸,平常拿著油漆刷,在一片又一片的牆壁抹上一片又一片的色彩,卻有著一手秀氣端正的字跡。 
我那個性爽快豪邁的老媽,雖然心思細膩多愁善感,寫起字來卻是龍飛鳳舞,活靈活現,張揚著旺盛的生命力。

而小時候的我,學寫字算是很笨拙的,這還真多虧了我那對教育有她自己一套特殊見解的老媽,我到幼稚園畢業,只會寫一、二、三和1,因為都是直線,哈。也多虧了現在在天上的奶奶,帶我去給算命師取的這個名字,三個字加起來總共41劃,又是撇又是掠又是勾的,先天不良加上後天失調,害我一直到小學三年級之前,考卷上的簽名都是寫了姓,然後名字的部份就用注音的,老師對我是又好氣又好笑,因為我名字那兩個字,如果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小五或小六才會學到的生字,小一小二生不會當然是正常的,哈,每次老師唸我,我媽都會這樣替我回答,我自己是有偷偷練啦,不過因為懶又貪快,寫注音畢竟筆劃比較少,哈。

在這個階段,我握起筆來,總像是在抓筆,而我的字總是大大的,一筆一劃都相當刻意用力,常會直接寫破紙寫到下一頁去,而且他們總是歪歪斜斜努力著要排在綠格子內。

到了小三,根據媽媽的說法,是她覺得這時候頭腦跟手的發育夠成熟了(不過我猜是她終於發現事態嚴重了),開始送我去學書法,一方面也是要讓總是像個過動兒坐不住的我學會靜下心來。

我學的是顏體,因為老師說我太瘦了,要像顏體的字一樣,飽滿一點才會有力量、有骨氣,哈,現在倒是都飽到肚子去了。

後來,小五小六的導師,除了繼續磨練我的書法外,也開始教全班練習所謂的硬體字,也就是練習用鉛筆、原子筆把字寫的好看一點。我也就乖乖地試圖要把我的字變的好看一點。

不過有一點很好笑,書法老師啦、我老媽啦、老師啦,大家對我的字都有著相同的評語:『筆劃很有力量、字體也還算端正,但是佈局亂七八糟,還有,你到底能不能學會把字好好地排整齊來,不要老是像波浪一樣上上下下的看的很亂,哪一行對哪一行都搞不清楚。』哈,還好現在病歷紙都有行線就是了。

到了國中,開始上課無聊時就會練字,嘿,總是要以備不時之需。也試著偷偷用橡膠的那種握筆練習器要讓自己握起筆來標準一點。我也開始存下我僅有的那一點點零用錢,到文具店裡買各種牌子各式各樣的自動筆、原子筆、簽字筆、鋼珠筆、中性筆,努力著嘗試著要用哪一種筆在怎樣的桌面軟硬度用怎樣的紙才能寫出自己最滿意的字。

我也曾經要練習寫英文的書寫體,因為小舅就寫的一手漂亮流暢的書寫體,看起來就很酷,不像我的英文字,一個字母一個字母感情很不好分的開開的,看起來就很拙。但是書寫體實在有點複雜,對我一像對寫字沒天份頭腦和手指而言。不過,後來我倒是學會了【偽】書寫體,就是把正寫寫的快一點亂一點,就會有那個fu,哈哈。不過我現在很討厭病歷上老師們那些可以堪稱天書的書寫體就是了,跟本比心電圖的波形還難理解。

高中,大概是我寫國字最勤快的時期吧,不過都是在寫筆記,不然就是寫考卷。唉,真是悲慘。也是那時候開始,我的字有了自己的味道,不像爸爸的一筆一劃都很秀氣,卻也不像是媽媽的那樣飛跳舞動,大約是她們兩個的綜合體,加上小阿姨的一點點影響,因為我很喜歡學她把【﹁】這個轉角寫的特別明顯,像似不再呼地抖抖肩膀一樣帥氣。

大學,有了電腦,當然寫字的機會就變少了,一開始因為打字不快,所以常常整份報告都用寫的,但是往往塗塗改改看起來不舒服,一氣之下就整張揉掉重寫。
經過BBS的聊天特訓,我的打字開始熟練到不必看著鍵盤一個一個鍵慢慢敲,也開始體驗到打字的方便,寫錯了就刪掉重打,一字一句不斷修改著合適的措辭,直到滿意為止,最後,在整份列印,乾乾淨淨整整齊齊。

實習最忙的那一陣子,我寫的中文字幾乎只有自己名字那三個字,其他就是病歷上的英文紀錄。

開始又重新真正拿起筆來寫中文字,是當兵時寫莒光作文簿,我開始又想起那筆尖劃過紙張回傳到手指頭的觸感,一筆一劃有輕有重反應著我的心情。所以,我又記起了小時後第一次拿起筆那時候的興奮之情。也從此,我的包包理總有著一枝筆和一本筆記本,隨手亂寫亂劃,只因為我喜歡紙筆接觸時的沙沙聲響和流瀉而出的線條,因著有了獨特的樣子彷彿有了自己的生命,隨著紙張的使用泛黃,字跡也有了不同階段的體現與改變。

所以,我又,重新開始用筆寫字。

寫病歷時,我也開始把我對病人的感覺,不管是幫助他們疾病痊癒而開心,我寫著自己和他們順利配合邁向康復的過程;或是因為自己沒有處理妥當而難過,我都會仔仔細細地記錄著自己的檢討與反省,而不再只是記錄著步驟。

而我的頭腦、我的手和我的心,也正要開始去學著合作無間地,寫字。
所以,我想,用筆,記錄下一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phedrine06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